P哥這星期的第二次校外教學是到法院。
由於是要親入法庭,瞭解案件楚理的過程,所以出發前P媽和其他的陪同家長,都先研讀了好幾頁在法庭的注意事項。
特別是其中會到郡法院,那兒的案件都比較重大,安全的要求也相對高上許多,除了進入要脫鞋經過安全電檢外,P媽還要時時注意當警察與刑案在身的人經過時,組員們的安全。以及提醒組員不得談論任何在法庭上的內容,以免相關人士在旁聽到,影響案情。
因為朝會一結束就要出發,所以P媽提早幾分鐘到學校。剛好看到P哥值勤。
值勤結束
看到P媽,P哥還愣了一下。
坐在校車上,準備到法院。
這是第一站,裡面有實習法庭,以及陪審團準備室。
實習法庭中導覽員正詳細講解
接著步行到幾街之遙的地方法院及郡法院
P媽及幾位家長需拿著這張識別證,才能進入每個法庭(如果法官或當事人准許入內旁聽的話,如果不希望有人入內旁聽,法庭外會貼上禁止入內,或法庭警察會告知。)。
識別證的背面印有提醒事項,注意孩子們的安全是最重要的。
進入這麼多的法庭觀看法官與陪審團對案子的審理,以及雙方律師來來往往的爭辯,真的活像電影情節。但是讓P媽和小朋友們感觸最深的還是在煙毒法庭。因為囚車帶來的五個人裡面有個小姐姐,法官對她說,妳這年紀應該正是在享受大學生活的美好時光,但妳卻在監牢裡度過。看她眼淚掉下來,P媽和小朋友們心情都很沉重。最後五個人的案子審理完,法官走下台到座位席和小朋友們談如何拒絕煙毒侵害,以及用了煙毒要付出的代價。這讓小朋友們上了非常寶貴的一課,也希望大家能牢記一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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